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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111新版菸害防治法執行,請問是誰來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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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的菸害防治法已經沸沸揚揚的再打廣告,我本身不抽菸,家中是小吃店,我業者有張貼禁菸標誌,也勸告吸煙者不要抽菸,但是吸菸者照抽,那麼是誰來罰? 1.警察?(是打電話給110請他來開罰單嗎?...那等警察來時吸菸者以經抽完了呢?) 2.檢舉者(要拍照嗎?...那這照片寄給誰?..受理單位知道照片中吸煙者的地址身分證字號開罰單嗎?) 3.業者檢舉他嗎?(那生意還要做嗎?) 再來... 是業者被罰?還是吸煙這被罰? 假設業者有勸導,吸煙者不聽,被民眾檢舉後,請問誰該罰? 檢舉會替業者說話嗎?(萬一民眾沒說清楚業者有勸導,那業者不是冤大頭?) 請真正懂得人解答!!!!不懂或是發牢騷請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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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http://bbs.chinanews.com.cn/images/smilies/S0003.gif 版主 你好: 圖片參考:http://www.matsuhb.gov.tw/health03/img/hth3-tit8.gif 980111新版菸害防治法執行,請問是誰來開罰? 圖片參考:http://www.hchs.kh.edu.tw/depart3c/0002/images/title06-1.gif 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省(市)為省(市)政府衛生處(局);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 規定事項涉及有關機關之職掌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各有關 機關辦理之。 第四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有專責單位或專任人員,辦理菸害防制有關業務。 第十九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之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圖片參考:http://www.hchs.kh.edu.tw/depart3c/springtime/images/title06-2.gif 第二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所規定之業務,得商請有關機關成立聯合稽查小組。 由以上可知,各縣巿衛生局為業務執行單位,會納編各地區衛生所推動該縣市「菸害防制稽查執法」計畫。特殊必要會同警察一齊執行。 2.檢舉者(要拍照嗎?...那這照片寄給誰?..受理單位知道照片中吸煙者的地址身分證字號開罰單嗎?) 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免付費)或以巿內電話就近通知當地的衛生局。 檢舉時最好能提供違規者的基本資料,如姓名及身分証字號等。如無法取得上述資料也可以檢舉,只要提供違規証明,如照片,影片並說明拍照時間及地點,將資料寄送當地衛生局,便會依事証告發或實地稽查。 3.業者檢舉他嗎?(那生意還要做嗎?) 檢舉會替業者說話嗎?(萬一民眾沒說清楚業者有勸導,那業者不是冤大頭?) 公務機關依法應絕對保密申訴人所提供的個人基本資料,不得洩漏給任何其他第三人或機關團體。 再來... 是業者被罰?還是吸煙這被罰? 假設業者有勸導,吸煙者不聽,被民眾檢舉後,請問誰該罰? 1.在禁菸場所遇到吸菸的客人,老闆、店員應主動提醒客人店內不可以吸菸,其他顧客也可以向老闆或店員反應,或直接告訴客人不可以吸菸,不然被檢舉會被罰款新臺幣 2千元至1萬元。 2.依規定,禁菸場所如果沒有在入口處明顯張貼禁菸標示或提供和吸菸有關的器物,像是熄菸筒、菸灰缸等,會被處以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如果已張貼禁菸標示,也未提供和吸菸有關的器物,但客人仍不聽勸導繼續吸菸,老闆、店員或場所負責人、管理人並不會因此被處罰。 3.若想檢舉,可用市內電話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就近通知所在地衛生局。 圖片參考:http://health99.doh.gov.tw/box2/smokefreelife/images/mainmenu/index-t3.gif 圖片參考:http://health99.doh.gov.tw/box2/smokefreelife/images/icons/blueDot.gif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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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愛抽菸的 有種抽就不要給別人吸到 建議你拿個塑膠帶或者不要吐出來自己消化吧 哈哈哈|||||《不配合運動》 學學這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11/17/1csht.html 我要先表明,我本身不抽菸,只是身邊有朋友抽 菸,我覺得真的很不合理。 我只能說~全部的人都不要配合它。 自然而然這些法條就變廢物了。 我身邊的朋友,如果抽菸,也都會跑遠 遠的,不會讓我這不抽菸的人吸到,我覺 得這樣很好。 ------歡迎大量轉到各大網站481517FD598DAD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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