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去台灣旅行,最多可以逗留幾日

發問:

如果我想去台灣旅行,咁最多可以逗留幾日(在台灣)

最佳解答: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每位港人以入台證去台灣, 而又持有效證件6個月或以上, 以可以停留3個月 以下係可以停留台灣幾多日既說明 除澳門居民持有 1999 年前取得之葡萄牙護照外,持有外國護照者不適用網路簽證。 持有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者,不需再申請入臺證。 中文資料請以繁體中文(Big5) 填寫。 港澳居民持有效來臺證件、曾經來臺或在港澳出生者,填妥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之基本資料,以個人電腦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本專案開放之網路主機即可申請。 經許可後請持「電子收件編號」、「效期六個月以上之護照」及「身分證」至香港中華旅行社、中華旅行社國際機場辦事處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另繳付港幣五十五元。 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有效期限三個月,可入出境二次,每次停留十四天,效期內已入出境二次者,三個月內可重新申請。 證件遺失者,請以書面說明向香港中華旅行社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重新申請。 領證地點、電話與上班時間: (1) 香港中華旅行社: 地址: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4樓 電話: (002-852)25258316 上班時間: 週一~四 08:30 ~ 17:30 週五 09:00 ~ 17:00 (2) 中華旅行社國際機場辦事處: 地址: 香港國際機場離境大廳K段中華旅行社櫃檯 電話: (002-852)22610238 上班時間: 每日 08:00 ~ 20:00 (3) 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地址: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大廈六樓F-K座 電話: (002-853)28306289 上班時間: 週一~五 09:00 ~ 17:00 網路簽證申請初審通過者如逾三過月未領取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將會自動撤銷,須重新登入資料申請。 無法配合上述時段領證者,請改以落地簽證的方式,至臺灣桃園或高雄國際機場申請臨時入境,有效期限十四天,費用為新台幣二○○元,可入出境一次。 2007-01-07 11:30:18 補充: 打錯字...係有效3個月只可停留14天

其他解答:

如果你是做網上簽證又或是落地簽證,可以在台留14天。 如果你去金鐘申請一次過入境簽證,可以留三個月。(申請需時21天) 如到金鐘的中華旅行社辦理台證。帶同身分證正本、身分證影印本 (底面也要)回郵信封(寫有回郵地址但不用貼郵票)、相片一張、錢122 HKD,去到拿表填好貼上身分證影印本就可以去交表、相、回郵信封及錢。到時會看身分證正本,看完就會交回給你。約21天。 http://hk.myblog.yahoo.com/plpblib/article?mid=145FAD1C75CFAE8A5F
arrow
arrow

    aptzmc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