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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搬私人屋苑

發問:

我原本係住公屋既,但前幾日搬左去私人屋苑到,而我地一家人想保留原有既公屋,但我地又有幾間物業係手,咁我想問下我地可唔可以交雙倍租保留間公屋??有咩方法??

最佳解答:

我原本係住公屋既,但前幾日搬左去私人屋苑到,而我地一家人想保留原有既公屋,但我地又有幾間物業係手,咁我想問下我地可唔可以交雙倍租保留間公屋??有咩方法?? 答:我看你都是如樓上兩位網友所言,交回公屋單位以免夜長夢多,甚至觸犯法例了! 請參考下列新聞資料!是關於一個擁有九個物業的公屋富戶被房署發覺及作出檢控!並被法庭裁定「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即時被還柙監禁兩星期,並須繳交相等於房委會少收租金的3倍款額。 http://paper.wenweipo.com/2008/06/30/YO0806300014.htm 繳交一倍半,雙倍和市值租金的定義,要視乎你們的入息和資產總額,超出房署規定上限的多少來決定! 請參考下面兩個圖表,第一個是申請公屋人士入息和資產表!第二個是已入住公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表! 理論上入息超額三倍以上就要繳交雙倍租金,再超則要繳交市值租金!以你所提及你們家人有幾個物業,相信必定超過圖表二內的資產值上限,那我想你們不單止是交雙倍租,而是要交市值租!但以房屋署的現行證策來說,選擇不申報入息之住戶或繳付市值租金的超級富戶繼續居住一年後,便要遷出,其間須繳交市值租金。 即是就算你肯交市值租金,也最多可以保留公屋單位多一年,仍是要交出公屋! 【圖表 1】 租住公屋 - 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residential/hdline_lg.gif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residential/icon_arrow.gif 單身人士及一般家庭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2009年4月1日生效)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residential/icon_arrow.gif 無親屬關係之高齡人士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2009年4月1日生效) 單身人士及一般家庭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2009年4月1日生效) 家庭人口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2) 總資產淨值限額 1人 7,400元 (7,789元) 182,000元(1) 2人 11,600元 (12,211元) 246,000元(1) 3人 12,900元 (13,579元) 322,000元(1) 4人 15,800元 (16,632元) 375,000元(1) 5人 18,400元 (19,368元) 418,000元 6人 21,700元 (22,842元) 452,000元 7人 23,400元 (24,632元) 482,000元 8人 24,800元 (26,105元) 505,000元 9人 27,500元 (28,947元) 558,000元 10人及以上 28,700元 (30,211元) 601,000元 【圖表 2】 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 指定的入息及資產限額 ( 2009 年 4 月 1 日生效) 房委會在 1996 年 4 月通過實施「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作為衡量公屋住戶繼續接受公屋資助的資格。凡在「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下正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若欲繼續於公屋居住,便須在下輪申報時 ( 距離上次申報兩年 ) 申報資產。 現時的公屋住戶資產淨值限額約為 2009/2010 年度輪候公屋登記冊入息限額的84倍。房委會將每年檢討此限額。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 (每月) 2009/10年 度輪候冊入息限額 3 倍 資產淨值限額 2009/10 年度 輪候冊入息限額 84 倍 1 人 22,000元 630,000元 * 2 人 34,800元 980,000元 * 3 人 38,700元 1,090,000元 * 4 人 47,400元 1,330,000元 5 人 55,200元 1,550,000元 6 人 65,100元 1,830,000元 7 人 70,200元 1,970,000元 8 人 74,400元 2,090,000元 9 人 82,500元 2,310,000元 10人或以上 86,100元 2,420,000元

其他解答:

公屋戶籍內有持有物業的人減名,應暫時可以解決問題,但房署可能要你轉細單位,不如考慮將間公屋交回,就不用煩!|||||如果幾間物業都係有公屋戶主份,勸你快D交還公屋俾房屋署,否則到時俾房屋署查到你就大穫。 只要戶主及有戶籍人仕之資產高過房屋署已入住公屋人仕規定,交10倍租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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