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強制執行被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急)

發問:

我是債權人收到民事執行處的通知 第三人○○公司對債務人○○○之薪資債權聲明異議 台端如認第三人聲明異議不實時,得於收受本通知後10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並向本處為起訴之證明… 問:該如何起訴?又該如何提出證明? 更新: 今年異議內容:經查核後本公司並無此人在此上班。 而我在聲請強制執行狀中有載明:去年執行時該公司亦提出異議(己離職),但今年查去年債務人所得,仍在那裏支薪,而該公司的店長(與負責人不同人)亦為同案的詐欺被告,是否互相掩護? 債務人於101年度因詐欺被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所以目前極可能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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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對方聲明異議即已起訴,過幾天應該會收到開庭通知書,擔心的話可以直接打電話去法院詢問。 版大看看你是否提出己方的辯論意旨狀,到時候到庭呈給法官看。

其他解答:

請回答者注意所回答的問題 避免因囿於自我知識欠缺而致他人陷於時效之不利益 參閱坊間六法全書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應當是針對"支付命令"的異議 不知道對於支付命令之異議如何適用於"強制執行程序"之異議? 這究竟是六法全書版本不同? 亦或是"準用"或"類推適用"後之結果? 讓我們看回答者繼續摸索下去...|||||您好 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立律FB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LiLiu9877 ~~~~ 祝平安 順心 立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敬上5FAD1C75CFAE8A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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