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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秘密罪判刑問題,謝謝

發問:

之前和男友拍的照片被放在網路上(照片只有他有而已),雖然分手時我已珊完照片,但約2年後發現照片再論壇中被轉載流傳出去了,發現後我已去警局備案,以妨礙秘密罪提出告訴,下下禮拜我要去台中法院檢察署傳訊,想知道它這樣戶背叛怎樣的刑責,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三萬以下罰金,這樣不是便宜他了,我真的很不甘心,有辦法判的更重嘛?這件事已經讓我男友知道也讓我之前學校知道了,真的對我是很大的傷害 更新: to 愚人 ; 但警方說他未經由我同意惡意上傳照片已構成妨礙秘密罪,

最佳解答:

你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之規定 以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方式訴訟 如此你就不用民事之賠償另行提告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對他提告主要並不是想要入罪於他 主要是要告知他,除了專業與經驗外,每一個人都需要他人的尊重 他如此這樣將他人之人格任意踐踏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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