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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問題

發問:

又到報所得稅的季節了 想請問各位理財專家,我今年該如何申報可繳較少稅金 我今年薪資591,032元已扣稅3,654元 配偶薪資32,700元已扣稅3,654元 今年列舉扣除額兩人合計約90,000元 故擬採標準扣除額 無扶養親人 請問我今年應繳多少稅額 如何申報較省,請幫忙試算 另外請問何謂(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用這種方式申報會比較省嗎..... 更新: 配偶薪資32,700元已扣稅應該是2,700元 更新 2: 配偶薪資327,000元已扣稅應該是2,700元 更新 3: 請問為何我上台北市國稅局用租稅試算我要繳28000多的稅金ㄋ

最佳解答:

以版大上述內容來看(配偶之薪資已扣稅應是誤值,若以誤值來計算): 免稅額:每人77,000*2人=154,000 薪資扣除額:夫100,000+妻32,700=132,700 夫妻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146,000 計算式如下: 綜合所得總額-全部免稅額 -全部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 623,732 -154,000-278,700 =191,032元 1?夫妻合併申報(合併計算) 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191,032*6%-0 =11,462 應納稅額 -扣繳稅額=應繳納稅額 11,462-3,654=7,808 2?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分開計稅) 配偶薪資所得-免稅額-配偶薪資所得扣除額 =配偶薪資所得淨額 32,700-77,000-100,000=0 配偶薪資所得淨額 *稅率-累進差額=配偶薪資所得應納稅額0*6%-0 =0 綜合所得淨額-配偶薪資淨額 =不含配偶薪資所得淨額 191,032-0= 191,032元 不含配偶薪資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不含配偶薪資所得應納稅額 0*6%-0 =0 配偶薪資應納稅額 +不含配偶薪資應納稅額額 =應納稅額 0+11,462 =11,462 應納稅額 -扣繳稅額=應繳納稅額 11,462-3,654 =7,808 以上述計算式分析,不論是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之應繳稅額都一樣,故採用合併計稅方式申報即可 若版大上述之配偶已扣繳稅額是正確的,則應繳稅額為11,462-7,308=4,154 2009-04-18 12:05:54 補充: 更正計算式: 不含配偶薪資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不含配偶薪資所得應納稅額 191,032*6%-0 =11,462 2009-04-19 12:27:23 補充: 以版大更正內容來計算: 1?夫妻合併申報者經計算後應繳納稅額為19,290 2?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後應繳納稅額為18,728 以計算結果分析,版大應採用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方式申報較為有利

其他解答:

"配偶薪資32,700元已扣稅3,654元" 覺得這個敘述有點怪... 2009-04-20 10:35:11 補充: >>請問為何我上台北市國稅局用租稅試算我要繳28000多的稅金ㄋ 因為你上面的”婚姻狀況”沒有點選”已婚”|||||SFJ誠敬回應如下: 你的所得總額為623732 減 免稅額154000標準 減 扣除額146000 減 薪資扣除額132700(你的100000加配偶的32700)所得淨額為191032 適用稅率6%稅額為11461 減已扣稅額7308應繳稅額為4153481517FD598DAD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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